省中小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8日)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安[2013]29号)及省经信委《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小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鄂经信企业[2013]363号)要求,定于2013年11月至12月,在全省经信系统组织开展中小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为切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生产与调结构、推转型、促发展有机结合,以巩固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为契机,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深化整治中小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中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全省范围内中小工业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领导职责的落实。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求实效的领导职责落实情况。
2、安全机构的设置。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落实情况。
3、管理制度的建设。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落实情况。
4、日常工作的开展。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全年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二)查企业潜在安全隐患情况
按照"零容忍"的要求,深入排查企业各类潜在安全隐患。
(三)查企业隐患整改到位情况
一是企业自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所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为确保本次专项检查收到实效,全省各类中小工业企业,要迅速组织人员对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拉网式严格自查,企业自查面要达到100%。
一是严格对照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落实、安全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建立以及日常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二是对企业自查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全省"大检查"中所查隐患的整改情况全面梳理,逐一落实整改时限、整改措施。
(二)各级督查检查。本次专项检查,为确保专项检查活动不走过场,采取市、县抽查、省级督查的方法进行。
一是各地经信部门要组成由负责同志带队的专项检查组,分区域进行抽查。市级经信部门对每个县(市区)抽查企业数不得少于15家;省级抽查和督查,由胡树华副主任、王洪章副巡视员分别带队到各市(州),包括对县(市区)和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和督查;
二是各级检查组、督查组要按照"虚实结合"的方法分两小组进行。查务"虚"的组以考核企业主体责任、隐患整改时限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为主,查务"实"的组以排查企业隐患为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省经信委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欧阳万坤任组长,副主任胡树华、副巡视员王洪章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小企业发展处,各相关业务处室为成员。各地要迅速展开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日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责任科(处)室,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对工作不到位并由此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填写工作用表。为使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和有据可查,现场检查和上报材料规范统一,也便于总结分析和发现规律性的问题,请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一套三式"工作用表。其中,表一用于检查记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详见附件1),表二用于排查记录企业隐患情况(详见附件2),表三用于收集各地专项检查的相关工作信息(详见附件3)。
3、认真总结分析。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要在认真组织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做好总结工作,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和数据真实的统计报表。阶段性小结(包括工作部署、组织推进、隐患排查及遇到的问题和改进检查工作的建议等内容)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于2013年11月25日前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处;专项检查结束后,总结报告(包括工作部署、组织推进措施、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存在问题和下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等内容)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于2013年12月23日前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处。
联 系 人:南海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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