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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技术需求信息征集工作的通
发布时间:2014-09-24来源:湖北省中小企业协会浏览次数:0

 

                                                                                    鄂经信办科技〔2014〕40号

 

                                     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第十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技术需求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经信委(局):

由工信部、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中国工程院、湖北省政府等部门联合主办的第十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将于今年11月初在武汉举办。为做好技术需求与科研成果会前对接,现面向全省企业征集技术需求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企业在"两计划一工程"、六个重点产业、四个传统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中产品开发、工艺设计、技术攻关和企业管理等环节存在的技术需求(难题)信息,影响和制约地方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需求(难题)信息。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经信部门要将产学研对接作为推动工业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务实开展工作。组织人员深入企业摸底,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帮助企业识别技术需求,主动甄别出对地方行业和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技术需求并重点征集。

(二)注重质量。各地经信部门要把技术需求征集作为开展全年产学研合作对接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市(州)征集企业技术需求难题数应在50个以上,直管市征集企业技术难题应在20个以上,扩权县市征集企业难题应在10个以上,市州县产业集群征集企业技术难题应在10个以上。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准确上报,避免重复上报。

(三)重在实效。征集到的技术需求将陆续发布到湖北产学研合作与创新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印发成册并刻录光盘发送至相关高校、科研院所,通过网络推送至相关专家。筛选重点需求信息在省内有较强影响力的媒体上进行推介,举办视频会议专场发布,组织意向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行。

(四)进度要求。以市、州为单位汇总,提交书面(一式两份,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两种格式报送省经信委科技处。请各市、州于7月1日前上报第一批《企业技术需求(难题)征集表》,第二批请于9月1日前上报。

电子表格可登陆省经信委网站(www.hbeitc.gov.cn)、湖北产学研合作创新服务平台(cxy.hbeitc.gov.cn)及湖北省中小企业协会网(www.hbsme.org)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联系人:陈  起    张  萌

电话传真:027-87815859    027-87818749(F)

E-maiI:hbszxqyxh@aliyun.com      14891724@qq.com

  

 

附件:1.企业技术需求(难题)征集表

            2.企业技术需求(难题)征集表填写说明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附件1

企业技术需求(难题)征集表

 

项目名称:

内    容:

 

 

 

 

前景预测:

所属行业:

合作方式: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    机:

E-mail:

 

 

 

 

 

附件2

企业技术需求(难题)征集表填写说明

 

一、企业技术需求(难题)征集表中各项内容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不得漏填、省略;内容与说明中应简要介绍项目需解决的关键性技术点。

二、简要说明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要求即可。

三、所属行业填写格式例如:钢铁-矿山。行业分类如下,请严格对照,标准填写:

(一)钢铁。包括:矿山、焦化、铁合金、钢铁制品、其他。

(二)有色。包括:铝镁、铜镍、铅锌、稀有金属、稀土金属、贵金属(含黄金)、其他。

(三)化工。包括:石油化工(含乙烯、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单体等)、化肥、农药、氯碱、纯碱、电石、无机盐、染料、涂料、生物化工、化工新材料、其他。

(四)建材。包括:水泥、玻璃、陶瓷、玻纤、墙体材料、其他。

(五)新材料。包括:金属、非金属、其他。

(六)轻工。包括:食品加工、造纸、家电、照明电器、塑料、皮革、日用化工、日用器皿、轻工机械、五金、陶瓷、发酵、其他。

(七)纺织。包括:化学纤维、印染、纺织织造、产业用纺织品、纺织机械、其他。

(八)医药。包括:化学药、中药、生物药、医疗器械、制药机械、其他。

(九)机械。包括:电力设备、重型冶金矿山设备、石油化工设备、环保设备、大型工程施工机械、农业机械、基础机械、其他。

(十)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及总成、电动车及新能源汽车、摩托车整车、大中型商用客车、大功率重型商用载货车和作业类专用汽车、其他。

(十一)飞机。

(十二)船舶。包括:柴油机、甲板机械、曲轴、其他船舶配套产品。

(十三)轨道交通。包括: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及动车组(含工矿有轨专用车)、轨道交通车机车车辆配件、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其他。

(十四)电子。包括:电子元器件、软件、基础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和仪器、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和数字视听、应用电子、其他。

(十五)软件。包括: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软件服务外包、系统集成、其他。

(十六)信息化。包括: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安全、软件、其他。

(十七)工业园区。包括:研发、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污染集中治理等产业基础设施。

(十八)通信。包括:固定电话、移动通信、互联网、基础数据网、卫星通信、传输网、下一代网络、支撑网及支撑系统、业务平台、通信网络、其他。

四、前景预测:难题解决后所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预计达产产值、利润、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成果产业化项目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五、企业名称:单位全称。

六、地址及邮编:详细规范的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七、合作方式:技术转让、技术入股、合作开发等。

八、排版格式:要求使用A4版面排版,字体仿宋四号,行间距固定值20磅。不得使用任何表格形式,便于后续排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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